2012中国传播年度人物评选章程
http://www.5ipr.cn   2012-11-12 00:00:00   我爱公关网   

奖项名称:2012 中国传播年度人物。第二条 评选宗旨:彰显行业发展成就,凸显领袖引领性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在其引领和影响下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第三条 组织机构:中国传播领袖论坛组织委员会

第一章 评审总则

  第一条 奖项名称:2012 中国传播年度人物

  第二条 评选宗旨:彰显行业发展成就,凸显领袖引领性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在其引领和影响下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

  第三条 组织机构:中国传播领袖论坛组织委员会

  第四条 评选对象:

             1. 广告、公关、活动、互动等传播领域的从业人员(含客户方);

             2. 15 年或以上从业经验,仍在现职岗位;

             3. 2012 年度的个人行业表现。

第二章 评审规则

  第五条 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主客观结合。通过业内提名、资格审查、评委投票和网络公示等方式产生最终结果。

  第六条 评审所依据的材料:受评者提交的报名表、专业报告、证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等格式)。

  第七条 评选标准:从行业影响、专业贡献和行业口碑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具体来说:依据 2012 年度的行业影响(公开演讲或培训、媒体专访或访谈)、专业贡献(专业文章、专业出版、重要案例、行业建树)以及个人品牌声誉等。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奖项申报:

            申报方式:1)自荐,符合条件者个人自愿申报;2)推荐,业内人士推荐。

            申报时间:10 月 15 日前确定候选人,10 月 31 日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见附表。

            呈报方式:光盘呈送。

  第九条 奖项评审

            10 月 15 日,评委会确定候选人

            10 月 31 日,申报材料核实和评估11 月 1~20 日,我爱公关网网上公示

            11 月 20 日,评委会投票评选出 20 位年度人物

            12 月 1 日,颁奖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 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传播领袖论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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