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九派新闻报道,小郑在济南盒马鲜生工作,去年11月26月入职,正处于试用期,2月25日就将结束。
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因此格外卖力,除了收银还干一些别人不愿做的脏活累活,包括杀鱼,面销营业额是店里最高的。
2月10日,小郑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但两天后被告知他向同事透露了工资信息,导致两人情绪不满,计划离职,此举泄露了公司机密,触犯底线,予以开除。
小郑称,收到工资单当天,有同事看了他的手机,但不知道看了什么,而那位同事说只是偷看了一眼。
没什么经验的小郑“稀里糊涂”签字离职,但后来认为公司并没有讲清楚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自己的行为远不够“一级违规”,因此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处罚,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对此,盒马鲜生回应称,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等里有明确规定。
济南盒马鲜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小郑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属于一类违规,且当事人已经认可,未提出异议,沟通也有全程录音录像。
目前,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联系盒马进行庭前调解,针对小郑的仲裁诉求,“会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