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调查取证后发现,当晚共计有70辆电单车遭破坏,被破坏车辆均为美团的共享电单车。派出所民警在调取监控及信息研判后,锁定作案人李某茂。经查,李某茂,男,28岁,系哈啰电单车昆明城市负责人。
5月16日凌晨,李某茂与同事李某涛,在沿昆明市人民东路与环城东路方向行进时,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对沿路美团电单车进行破坏。
7月21日,警方将李某茂查获并现场盘问,后者拒不承认用刀划破电单车一事,后被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李某茂处行政拘留10日,并收缴作案工具。
相关律师表示,破坏共享电单车坐垫等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如侵权人故意毁坏的共享单车累计价值较大,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此事,网友议论纷纷。网友评论道“他太爱工作了我哭死”、“这敬业程度”、“我一直纳闷到底什么人会主动破坏共享单车,还以为是什么反社会人格,搞了半天还是我太单纯了”。
恶意破坏电单车而被拘留的事件去年就曾有发生。据悉,目前国内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较为迅速,美团在市场和客户满意度方面暂处领先位置,青桔、哈啰等紧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