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公布的打码了的律师函里可以看到,该公司声称委托人发现“李跳跳”可用于过滤、屏蔽该公司旗下浏览器的广告服务,并吸引用户下载、使用涉案软件。
“超出了运用中立技术手段对浏览器正当经营行为的妨碍、破坏,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合法竞争秩序和机制”,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基于此,该国内“互联网大厂”委托人要求“李跳跳”开发者在收函48小时内停止运营该App,并在任何上架App的发布平台下架。
对于此事,“大小姐李跳跳”发布了另外一则推文聊了聊自己的看法,其称:“李跳跳”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单机App,没有联网且没有盈利,不存在大厂控告中所说的经营行为。至于App的功能,是跳过广告而非屏蔽广告,不会对第三方App完整性有任何影响。
不过开发者也表示,因为自身行为导致厂商收入减少,“抛开侵权不谈,至少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因为有的厂商也不道德,使用户难以第一时间跳过广告,所以坚持继续更新“李跳跳”。
最后,作者写到:可到头来李跳跳们都没有了,部分厂商们不规范、不合理的行为却依旧存在。试想一下,如果所有厂商都把开屏广告上的跳过按钮,做成全屏跳过,那需要使用李跳跳的用户还会有多少呢?我认为是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