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公众号近日发布一篇《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其中第十四条就是“预防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校园”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严格限制孩子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对于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孩子应当规范使用的场所、时段、时长、频率、内容、功能、权限等事项,并配合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
-学校可以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供中小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依法依规对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作出规定。
其实,早在2021年教育部就发布过《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联合国也曾发布一份报告,建议学校禁止学生使用智能手机,从而维护学校课堂秩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并改善校园霸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