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规:网络剧先审后播
http://www.5ipr.cn   2014-03-28 00:36:15   广告门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需要取得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实行“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为网络剧把关,得到通过审核后方可播出

  近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强化对网络剧、微电影等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及节目播出机构准入管理。

  通知着重指出——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需要取得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实行“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为网络剧把关,得到通过审核后方可播出。

  ■ 从现在起,相关单位转发、上传或是购买在线发行权的影视产品都将视作自制节目,播出责任将直接落实到相关单位,对于违规的单位及出资者,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直至5年内不得投资和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处罚;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可予以没收违法活动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从目前看来,国内的大部分视频网站都将依照新规而作出调整。尤其“先审后播”将成为日后视频网站制作运营的核心法则。

  补充通知未涉及引进剧

  现在很多视频网站都引进播放英美剧、韩日剧。广电总局贴出《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后,网上有观点认为,这将会对网络播英美韩日等引进剧造成影响。

  对此,各视频网站负责人均表示,补充通知的条款是针对自制网络视听节目的,对引进剧方面并没有新的要求,英美等剧的引进暂时不会受到影响。某视频网站副总编辑兼政府合作部总监王兆楠透露,视频网站买国外剧目的版权,走的是引进剧的流程,需要向总局申报审批。

TAG:广电总局 网络剧 微电影 引进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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