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华为发表声明,表示华为与陈春花教授无任何关系,华为不了解她,她也不可能了解华为。8月3日,微信号“春暖花开”发布文章《陈春花:一封公开信》,向华为致歉。
陈春花表示,我对这些由盗版机构引发的不实宣传炒作,给华为带来的困扰表示遗憾和歉意。就此事件而言,我们都是受害者。
本以为拿起法律的武器,可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能够让我在开庭之时公布打假的结果,让真相大白。但是没有想到打假维权之路如此艰难,但是我依然会坚持下去。
就学历造假一事,陈春花解释:“2003年2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出台,执行时间同年9月,随后我才知道所获得博士学位未被认证。在北大人事系统中,我的学位认证材料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发文表示:“我校国家发展研究院收到了陈春花老师的辞职申请。学校按程序终止其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