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表示,自2022年4月19日以来,以上三个自媒体账号节奏高度一致的在多个互联网平台集中发布恶意杜撰、抹黑顺丰的虚假失实文章,“因存在言辞失实、错用因果关系,以及引述事件和数据失真情况,严重侵犯了顺丰的名誉权。
2023年2月24日,上述名誉权纠纷案开庭,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定,本案中涉及的三个自媒体账号均为抚州道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被告方行为已构成对顺丰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害的侵权责任,判决抚州道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赔偿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3万元,并公开发布致歉信。
被告方的致歉信内容显示:
“上述文章内容无任何事实依据,均为我司编造、杜撰、主观臆断,严重误导了广大读者,影响了舆论环境,更侵犯了顺丰公司名誉权,引发了诉讼,占用了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