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浙江首批因造假手段操控软件虚增直播间人气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件。
其中,王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通报,王某在2022年得知直播间刷流量“助阵”非常赚钱后,向长沙某科技公司购买了大量手机、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和“云控软件”等,在鄞州区多地设立群控机房,雇佣杨某某等人操作系统。
一旦接到增加虚假人气的订单,王某就利用操控软件让机房里的大量手机进入直播间关注、点赞、评论等。
原本只有个位数的人气立刻暴涨,顺势吸引更多“野生”流量,最后再按照进入直播间的时间和手机数量结算非法获利。
据王某交代,一台手机每天收费6.65元,其两个工作室加起来差不多有4600台手机,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收入近300万。
目前,该系列案共有17人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其中10人已获得法院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