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执行董事杨志娟女士于同日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杨志娟女士将继续在公司生产技术开发中心任总经理助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125条规定,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为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前,王凤英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责,而杨志娟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王凤英女士及杨志娟女士均已确认彼等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交易所注意。公司董事会对王凤英女士及杨志娟女士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经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董事,并同意提名赵国庆先生及李红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关于此次更换董事,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