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提及,根据美的置业股东会出具的《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成员由4人变更为3人,同意董事会成员由赵军、林戈、郝恒乐、王全辉变更为赵军、刘隽、刘建勤。同意免去郝恒乐、王全辉、林戈董事职务,选举刘隽、刘建勤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设执行公司事务董事1人,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意刘隽担任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法定代表人)。同意不设副董事长,同意免去赵军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美的置业出具的《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免去郝恒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选举刘隽为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同意免去郝恒乐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刘隽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免去赵军副董事长职务。
公告提及,公司已履行上述人员变动事项的工商备案登记相关变更程序。本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美的置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