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规划称禁止烟企冠名赞助及慈善宣传
http://www.5ipr.cn   2012-12-27 09:16:21   广告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规划内容表明,禁烟行动将继续加大力度,并由工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并负责实施。

  虽然“控烟运动”年年提起,但是其效果并不那么显著。根据中国控烟协会2007年起对热播国产影视剧吸烟镜头的统计显示,仍有不少热播影视剧无视相关规定,其中《风声》和《建国大业》就因吸烟镜头过多而首当其冲被点名批评。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规划内容表明,禁烟行动将继续加大力度,并由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并负责实施。

  其中,新的《控烟规划》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禁止烟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他方式进行烟草促销。这意味着烟草企业今后不能再以慈善资助名义冠名“希望小学”,同时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以及采用直接或间接的奖励手段鼓励购买烟草制品。

  该规划同时还包括不得在影视剧中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吸烟镜头;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范围扩大到互联网、图书、音像制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

控烟规划称禁止烟企冠名赞助及慈善宣传
《风声》和《建国大业》等影片曾因吸烟镜头过多而被批评

  早在09年,当“禁烟”说法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相应的同时,就已经有相关法规指出: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或以文章的形式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后,由于“控烟运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理想,我国各地违法违规以及违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烟草广告仍然普遍存在。2011年,中国控烟协会又规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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