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周某和谭某及王某通过网上联系,分工负责承揽业务、盗取密码、删帖。他们将目标对准南京西祠网站、优酷等网站,盗取690余组管理员账户密码删帖。每删一帖从400到800元不等,检方指控三人在4个月内牟利28万,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此案在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审理。据玄武区检察院介绍,这也是今年9月份“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南京首例黑客“有偿删帖”刑事案件。法庭未当庭宣判。
事件缘起
版主称账号被盗 不少网帖被删除
今年5月中旬,南京西祠网站收到一个论坛版主的举报,称自己的版主账号被盗。版里的帖子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用他的权限删除了。了解到此信息,西祠网站查询发现一个可疑的IP地址,在很短的时间内登录过近百名版主和用户的账户,利用这些账号删除负面的帖子,每删一个帖子的费用竟然高达800元以上。更可怕的是,嫌疑人可以任意控制版内的发帖内容。
南京西祠网站赶紧前往玄武区公安报警。玄武分局网安大队经调查将目标锁定在杭州一家公司的技术人员周某身上。今年9月10日,警方赴杭州将其抓获,随后几天将其同伙谭某、王某抓获归案。玄武区检察院以3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向玄武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有偿删帖”案。
3人分工 删一个帖子400-800元
周某今年只有19岁,浙江人,初中毕业之后就在杭州一家电子公司上班,慢慢做到技术总监的位置。周某介绍,去年网上出现一些关于他公司的负面信息,公司就安排他去“消灾”。今年5月份,周某到网上找到一个专门替人删帖的聊天群,认识了其中一个网名叫“虫子”的人。这个“虫子”就是案发前,仍就读于重庆某技术学院的大学生谭某。
两人一直通过网上联系,周某解释因为都是搞技术的,就提到几年前发生的多个知名社交网站账户密码泄露的事件。说着说着,就提起能不能搞到西祠网站的“资源”。几天后,谭某向周某表示可以删除西祠网帖。原来,他跟另一个“业内人士”交换了资源,用手中的汽车之家网站的账号密码交换了西祠的2800余个账号密码。两人便商量合作分成的问题,谭某最初提出把2800个账号一起卖给周某但被拒绝了,周某提出每删一次帖给一次钱。
三人团伙中,王某负责招揽生意。不过在此之前,王某就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专门从天涯网站上采集有负面内容的帖子,然后转到自己的网站上。等着负面帖子被举报的人或者公司跟自己联系。给钱就删,每条报价400元。今年5月份,有个网络公关公司找到他,问能不能删西祠网帖。同样是在一个删帖交流群,周某认识了王某。两人表示以后有业务就固定联系。周某报价每删一个帖子要800元,不过量多从优,周某再将其中400元给谭某。7月底,谭某就停止了与周某的合作,不过他还是拿到5.4万元的报酬。
拉人下水 也有版主直接删帖索酬
在侦查周某有偿删帖的同时,在周某的聊天记录以及支付宝支付记录中,警方还发现西祠网站内部有版主汤某参与分成。
周某供述,有不少帖子是通过汤某直接删掉的,每删一帖通过支付宝给汤某300到500元的报酬,截止案发前,周某已经支付汤某5.5万余元。据周某称,汤某甚至自己还发布负面信息,然后等着人要求删帖从而牟利。
昨天庭审上,检方称汤某已经被立案侦查。周某还供述了他与西祠网站多名版主“合作”过,并且已经向警方检举,不过目前尚未查实。
南京首例“有偿删帖”案
9月实施新规,违法所得超两万为非法经营罪
9月10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其中个人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据玄武检方介绍,这也是“两高”解释出台后,南京首例“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检方指控牟利28万多,当庭只认16万
昨天庭审上,玄武检方指控3人从今年5月份到9月份,总共牟利28万余元。但周某当庭作出了不同与前的供述,他称自己从王某处收到的用于删帖的费用总共只有16万,而且他的支付宝交易记录也显示是16万元。周某激烈指出,如果仅仅根据王某打过来的28万,就认定为他的牟利数额,是强词夺理。但检方解释,除了根据王某支付宝上的支付记录,检方还调取了支付宝公司后台的记录,显示从王某账户到周某账户的数额就是28万多。为此,庭上周某强烈要求,检方出示每一笔入账金额和对应被删的帖子。并称,总共作案的4个月里,自己只获利4到5万元。
都称自己是从犯,检方认为不分主从
此外,3名疑犯的辩护人都为各自的当事人做从犯辩护。其中谭某的律师格外强调,谭某的犯罪时间只是从5月初到7月,完全没有参加之后的有偿删帖,他的犯罪数额只应该认定5.4万元。而且谭某既没有主动寻找删帖客户,也没有直接删帖,只是提供了账户密码,作用明显较小,理应属于从犯。不过检方认为,此案中,3人只是分工不同,而且谭某7月后退出,对最终的后果并没有影响。在共同犯罪中,每个疑犯对全部事实负责,个人犯罪数额以共同犯罪数额为准,也即3人的犯罪数额都是28万多。
庭审最后,检方称,互联网是公共论坛,但也需要保护网民合法的舆论自由。犯罪分子删帖牟利扰乱了网络秩序,必须打击。检方建议以非法经营罪判处3人5年有期徒刑。因为案件复杂,法庭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