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微信、App纳入版权监管
http://www.5ipr.cn   2016-03-15 09:57:15   新榜   

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整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查处网络非法转载,微博、微信、移动App等纳入版权监管。
  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整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查处网络非法转载,微博、微信、移动App等纳入版权监管。

  《意见》明确,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蚂蚁搬家”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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