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千年商都的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终于有法可依。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稿草案)》(简称《办法》),其中明文规定广州城区将分为3个不同需求等级的区域,优化区可以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设置户外广告,严控区和禁设区则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全城LED户外广告22时30分后禁亮
广州不同区域对户外广告的需求不同,《办法》也通过设置3个不同需求等级的区域,对户外广告进行区别化规范。目前,3个区域划分暂未公布。
广州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介绍,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将广州划为三个区,优化区主要指的是商圈,如北京路、天河路等商圈。由于此范围内一些大厦不需要通过窗户就可以满足通风采光功能,因此,《办法》规定优化区中的商业性建筑或商住型建筑可以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设置户外广告,但不能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为下一步优化并编修专项规划和设置规范,适度放宽设置条件打好基础。
而严控区是指一般设置路段,有商业需求但不在商圈范围内,禁设区则为居住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同时,《办法》明确,以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禁止在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除外),并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在朝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也禁止设置LED广告和招牌。
在多层建筑墙身设置的广告和招聘,其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35米;在高层建筑裙楼墙身设置的,不得超过建筑主体女儿墙的上沿;
违法户外广告强拆费用由政府承担
企业主在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两证缺一不可。但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烂尾楼设置公益广告则免予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
相比此前版本,《办法》还有一大变化是,在所有罚则中,删除了“强制清理或者拆除的费用由设置人承担”的规定。
田路解释,强制拆除属于强制行政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出台以前,代理行政是可以的,但按现行法律规定需要删除该条。今后的强拆费用由财政负担,从罚没收入中分担财政支出。
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还要纳税人买单拆除,最高罚则不过5万元,经营户外广告的违法成本会不会太低?“目前户外广告市场违法成本确实太低,‘预防胜于治疗’,”广州市城管委景观处处长李志刚回应,城管将加强前端防控。
组建城市景观规划公众咨询委员会
广州在重大民生项目决策上,引进了公咨委制度。
本《办法》也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建由城市景观、规划管理、平面设计、结构安全和户外广告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城市景观规划专家和公众咨询委员会,并报市政府审定。
其中规定,城市景观规划专家和公众咨询委员会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编制提供技术咨询,并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修订和大型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方案提出咨询意见。